蚕沙无害化处理- 宠物资讯 -
1、建造蚕沙处理池。要求各养蚕户每家每户或者全村统一在村尾下风处,远离蚕房、桑园的地方集中建蚕沙池进行蚕沙无害化处理。蚕沙池分规范型和简易型。规范型蚕沙池建造包括贮料室、进料口、出料口等,具体可参考广西省宜州市科技局的“一种蚕沙处理池”的规格建造(专利号:ZL200720004350·0);简易型蚕沙池建造可在不用作桑园的田地开挖深1m左右的坑,大小视蚕沙多少而定,坑底和四周覆盖薄膜或使用水泥抹砖块,薄膜上再覆盖一层碎土。蚕沙倒入后,可在顶层用新鲜石灰粉厚撒,或浇灌0.3%有效氯消特灵液,随即用烂泥及薄膜密封。 2、大环境消*。蚕前和蚕期中,养蚕户应自觉参加村内组织的养蚕大环境消*工作,扫除的蚕沙、垃圾等要统一处理。3、病死蚕处理。做好眠起处理,坚决淘汰弱小蚕、迟眠蚕、病死蚕。淘汰的病死蚕,放入盛有新鲜石灰粉或其它消*剂的消*缸内充分消*后深埋。 4、除沙后处理。除下的蚕沙须薄膜下垫上盖妥善堆放。要注意防止除沙操作时、运送途中蚕沙散落污染环境。除沙后及时对蚕室地面用含0.3%有效氯消特灵液进行地面消*,密封工具运送蚕沙到处理池。严禁用采运桑叶用具装运蚕沙。 5、蚕沙处理。蚕沙要堆沤在无害化处理池内6个月以上。蚕沙在闭气密封的环境下堆沤,经高温灭菌、发酵腐熟后用作有机肥还田。堆沤的蚕沙不能施入桑园。 6、沼气发酵处理。提倡用鲜蚕沙作为沼气池的发酵原料。蚕沙尽量不要干贮,如确需干贮,要密封塑料袋中,于远离蚕室、贮桑室处贮藏。严禁摊晒蚕沙。7、制定村规民约。养蚕重点村要将蚕沙无害化处理有关要求列入村规民约之中。有条件的村,可对蚕沙、病死蚕等采取定点堆集,定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