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都师范大学在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评选中,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授予“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这是继我校年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更高级别的节能荣誉。
“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企业或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根据《关于-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学校按照相关工作部署,于年2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上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推荐、申报、创建、初评、复核验收等环节,于年12月15日被正式确定为全国个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之一,北京市共有4个,我校成为北京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高等院校。
学校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拥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注重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相结合,积极探索应用智慧节能举措,实施节能技改专项,近年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不断提升,在同类公共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10月27日上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副司长洪波、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李季、市教委后勤处处长武怀海等验收组一行,对我校能效领跑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价验收。我校副校长李有增,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迎接考评。验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李有增及后勤保障部主任李振坡关于我校节能工作的相关汇报,并前往学校茶炉房、食堂、智慧供水泵房、中水站、浴室等场所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对我校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认可。
今后学校将加倍努力,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好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