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再增8名区级“非遗”传承人
日前,自治区文化厅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确定第三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9类121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市8名传承人入选。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近年来,我市各级文化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1年5月,经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我市推荐申报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光利、谢章华、谢秀荣,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谭汝、韦启初、韦启参,南丹县陆大妹、黎芳才等8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脱颖而出,被确认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